男女主角分别是凌瑾侯世子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虐文女主嫁给我凌瑾侯世子结局+番外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森林木lcl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猛料,不服气的大有人在。新婚夜,闹亲的众人皆散去。我才向俞姑娘道:“俞姑娘,可愿嫁我?我知自己较世子,远远不及,求娶之事,本就是权宜之计,如姑娘对世子有情,待眼下风波过去,我们再和离就是。”俞姑娘神色淡漠,过了会才道:“王大人客气了。妾蒲柳之资,哪堪与大人相配?若大人不弃,妾愿余生与大人共度。”我看着她十几岁的小脸蛋,实在下不去手,只对着床榻叹了口气:“那就再等等吧,你还小,不适合圆房。”我们两人就这样相敬如宾,客客气气的度过了新婚夜,互不打扰。凌瑾给我安排了一个禁军的文职工作,适合养老。但是形形色色的权贵,真不是我一个泥腿子挤得进去的。想着女主作为高官显赫之家的嫡长女,怎么也不至于嫁给我这种人,属实有点委屈。我决定做点什么。因着皇...
《虐文女主嫁给我凌瑾侯世子结局+番外小说》精彩片段
猛料,不服气的大有人在。
新婚夜,闹亲的众人皆散去。
我才向俞姑娘道:“俞姑娘,可愿嫁我?
我知自己较世子,远远不及,求娶之事,本就是权宜之计,如姑娘对世子有情,待眼下风波过去,我们再和离就是。”
俞姑娘神色淡漠,过了会才道:“王大人客气了。
妾蒲柳之资,哪堪与大人相配?
若大人不弃,妾愿余生与大人共度。”
我看着她十几岁的小脸蛋,实在下不去手,只对着床榻叹了口气:“那就再等等吧,你还小,不适合圆房。”
我们两人就这样相敬如宾,客客气气的度过了新婚夜,互不打扰。
凌瑾给我安排了一个禁军的文职工作,适合养老。
但是形形色色的权贵,真不是我一个泥腿子挤得进去的。
想着女主作为高官显赫之家的嫡长女,怎么也不至于嫁给我这种人,属实有点委屈。
我决定做点什么。
因着皇后生辰宴的事,皇帝对我有印象。
我通过平常生活,了解过皇帝的性情和想法,登基已有三年,一直有心解决边境蛮夷,我说过,我是理工男,而且死宅,平素就喜欢钻研个技术难题。
以前不秀,纯是懒。
我画了弩箭设计稿,递到皇帝跟前。
又展示安装好的弩箭,给皇帝看它的威力,看的皇帝极其振奋,连连道:“爱卿大才,爱卿大才呀。”
皇帝找我面谈,我给他讲边疆的故事,风土人情,将士浴血,蛮夷不受教化等等。
告诉他怎么彻底解决蛮夷的威胁。
我成了皇帝面前的红人,皇帝觉得我见多识广,遇上点事,就喜欢跟我谈谈。
我的官职虽低,圣眷却浓。
女主在女眷中的待遇也随之上升。
我开始慢慢给皇帝讲一些后世的经验,旱涝怎么办,赈灾怎么以工代赈,商人误国,又要怎么控制商人,百姓贫苦,我翻看当时游记,向皇帝进言,想去外夷番邦寻找高产作物。
一开始皇帝不太有兴趣,待我炮制了一个假游记,解释作物高产到什么程度,皇帝动心了。
我打蛇随棍上,磨得皇帝同意,让我带上女主一起出海。
婚姻后,我们无夫妻之实,我便把她当妹妹教,告诉她,人有什么样的,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,世界是什么样的。
常带着她在外面溜达走动,告诉她世界何其大,不要困
男主现在不喜欢女主,而且女主即使跟着他也没好日子过,跟我也不错嘛。
就是我的官位太低,又是孤儿,在家世上远落后于男主。
这么一想,有点泄气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我看了一眼凌瑾,凌瑾对女主似乎也有了一点欣赏。
“多谢大人,还望大人援手,为我保住乌霜。”
俞姑娘向我弯腰拜了一拜:“我出了这样的事,家父怕不会饶了乌霜。”
我便对凌瑾道:“一起去一趟吧。
只我自己的话,俞大人怕是不会搭理我。”
凌瑾点头:“没问题。”
事实证明,我拉上凌瑾是对的。
俞大人见到我,上来就是一个大耳光,被我避开后,想再上前,被凌瑾狠狠捏住了胳膊,疼的俞大人哇哇叫:“世子饶命,世子饶命。”
凌瑾冷冷道:“俞大人这是想做什么?”
说着将他甩了出去。
“世子,这狂徒玷污了我女儿的清白,我这女儿不知廉耻,这狂徒亦是胆大包天,一并沉塘才是。
世子为何要维护这等人渣?!”
凌瑾看了一眼沉默的俞姑娘,向我道:“王大哥,你怎么看?”
我深施一礼,向凌瑾道:“我想娶她。
我虽无家财,但求鸾凤和鸣,夫妇安泰。”
但不等凌瑾说什么,俞大人已大怒道:“痴心妄想,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此事我绝不允!”
凌瑾不理他的无能狂怒,向我道:“大哥真想好了?
这种亲家,啧。”
俞大人噎的说不出话,我郑重向凌瑾道:“望世子援手。”
凌瑾便向俞大人轻慢道:“三天后就是好日子,大人尽快为大小姐备好嫁妆,待我大哥来迎娶吧。”
凌瑾要拉我离开时,我不放心的回头向俞大人嘱咐:“大小姐既要嫁入我家,便是我家妇,俞大人不可再伤人,要把她平平安安的嫁过来,包括她的陪嫁丫头。”
俞大人气的直瞪眼,却不敢大声,只嘟囔:“一个泥腿子,也敢娶我女儿。”
将俞姑娘顺利娶回家,这在全城引起轰动。
俞大人虽被传宠妾灭妻,但因家里妻室常年卧病,外界难辨真假,众人只当谣传,俞姑娘本人更是难得才貌双全之辈,有心迎娶的公子不在少数,只是碍于凌瑾的昌南侯声势,不敢越矩罢了。
如今美人嫁了世子爷身边的副将,还是一个平民泥腿子,加上各种香艳
倒的凌瑾一眼,又看了一眼女主,向皇帝和皇后叩首道:“罪臣惶恐,想求娶这位娘子,望陛下、皇后成全。”
顿时炸锅。
人群议论纷纷,从开始的看好戏,变成“此人品行不端”,脏水往我身上泼。
凌瑾恨铁不成钢:“王大哥,你初入京城,不知俞家名声。
宠妾灭妻,内帏混乱,京城人人皆知。
若非我年幼时迷路,被俞家相救,也不会有这桩婚姻,我早就有意退亲。
定是这位俞大小姐听说你我交情,想报复我,才会勾引你。
大哥不要搭上自己的名声。”
就差明示了,让我把锅全推到女主身上。
我叹了口气:“俞大小姐尚是清白之身,求陛下明察。”
皇帝和皇后都没说话,皇后做了个手势,便有嬷嬷带女主下去验身,很快回来道:“回禀陛下,娘娘,俞大小姐确是完璧。”
皇帝皱了一下眉,没说话。
皇后也轻轻嘘了口气:“不想竟出如此事端,真是不把皇家放在眼里。”
皇帝微颔首:“梓潼好好查一下吧。”
便离开了。
生辰宴不欢而散,凌瑾要拉我离开,我向他摇头道:“劳清越与我一起去趟俞家。”
凌瑾满不在乎道:“去俞家做什么?
今日事端都是俞家过错,还搅了姑母的生辰宴。”
我道:“我怕俞家刁难俞大小姐。”
凌瑾眼珠转了一下,狡黠笑道:“大哥竟对俞大小姐有意?
看不出来呀,王大哥还是情种。”
我看他满不在乎的样子,心里也松了一口气,好在自己不是棒打鸳鸯。
便道:“我怕俞家将此事全推到俞姑娘头上,不给她活路。”
凌瑾皱眉道:“大哥仁善。”
我道:“毕竟是一条命。
不是说俞家是姨娘当家?
那她的家中处境恐怕并不好。”
我们交谈的过程中,那位俞家姑娘一声未吭,就木头似的站着,直到有个小婢女冲过来道:“大小姐,大小姐,吓死奴婢了。
奴婢就不该离开大小姐身边。
大小姐有没有受伤?”
冒冒失失,慌里慌张。
俞家姑娘像终于回了魂,紧抱住小婢女道:“乌霜,乌霜,你还活着……”泪如雨下。
我向她道:“俞姑娘,不知可需我们到府向俞大人澄清。”
俞姑娘满脸是泪,推开乌霜,行礼道:“多谢大人。”
端庄雅致,我在一瞬间被击中,心道:反正
囿于内宅那点情爱。
我希望她长大,希望她看到世间风华,希望她平静而幸福。
这个时候的外夷,技术不是很发达,我们环游世界的时候,算是入侵者,寻找各种作物,学习作物的种植技术,赚到盆满钵满。
同时,不忘记带回给皇帝,告诉他红薯、土豆、玉米等等,都是高产,在荒年可以避免被饿死,可以保住百姓的命。
生死之间无大事。
女主的母亲虽然卧病,但好在我们及时去俞府解释,没有怒急攻心死掉。
加上我成为皇帝面前的红人,虽被嘲奸佞,但俞大人到底忌惮,让一切平静的走下去,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恶果。
甚至在世界各国溜达时,也把岳母接出来,养尊处优的养着,倒也好好的得到了善终。
这样过了三年,女主鼓足勇气问我:“我们是夫妻吗?”
我诧异回:“如果你不后悔,我们就做夫妻。
如果有其它想法,我一定尊重。”
“只要你不嫌弃我,我们做夫妻。”
我笑了笑,这么几年过去,我的努力并不是徒劳。
虽然觉得自己的实际年龄有点大,但厚着脸皮,假装还嫩着,终于拱到了小白菜。
至于凌瑾,退了俞府的亲,彻底放飞自我,左一个小妾,右一个外室,终于还是没有娶到一个如意的正妻。
因为他后悔了。
真遗憾,晚了。
已经进了我的篮子,自然就是我的菜。
女主那位庶妹,心比天高,一心觊觎高门,想进凌瑾的后院,可惜皇后生辰宴的事,没有造成嫡姐名声尽毁,反而把自己饶了进去。
只能一根白绫了结一生。
俞大人宠爱其母的原因,部分就在于她有一个进宫的姐姐,甚至已为皇帝诞育了一个皇子。
宫宴的事,查到这个宫妃头上,便被皇帝厌弃,打入冷宫,后,其子夭折,也就没了嚣张的底气。
俞家也就逐渐沦落。
而我的努力,也有了效果,仅是高产作物的事,灾民顺利度过了荒年,我也因此名声大噪,从奸佞变了股肱之臣,忧国忧民,赞扬的诗足以淹没我。
现在我不是泥腿子了,在外面看来,女主就不再是高门低嫁,而是慧眼识珠,潜力股,我很快因功绩成为太子太傅,出入有人吹捧。
但我说过,我是个理工男,死宅,懒。
既然我已经配得上我的俞姑娘,又何必
我是一名理工男,死宅,最大的爱好是看女频小说,最近在看一本虐文,将军别再虐了,夫人快黑化了,一边看一边吐槽:女主怎么这么弱,这么蠢。
作为三品官的嫡女,被庶妹和男主狂虐,看的火大。
索性翻了一下大结局,HE,男女主竟然在一起了!
男主和女配今天挖肾,明天挖肝,今天剁手,明天砍脚,今天杖打,明天鞭刑,还将女主送给别人,折磨的女主死去活来,居然敢HE,气的我肝疼,迅速开长贴,骂作者脑子有坑。
骂完长舒一口气,爽了,惬意地躺在床上,虽然有些意难平,不过毕竟只是一篇小说,不要当真就好。
谁知一觉醒来,我穿越了!
我竟穿成一个父母亲族俱丧的孤儿,约莫只有八九岁。
因为边境地区蛮族入侵,连年征战,加上边疆苦寒,很多这种无父无母的孤儿,基本就是东家一口饭,西家一碗粥,吃百家饭养大。
我也混在其中,并不显眼。
十四岁时,我进了军营,才有了安身立命的居处。
在战场上,拼的就是谁不要命,往前才是生路。
所以一步步的,经三年征战,也混上了百夫长,不大不小的小官。
我待手下,从不吝啬,要钱给钱,要媳妇,就到附近城池打探,给找称心的媳妇,闲的没事,教他们练武,在战场中生存,罩着他们,所以我虽年龄不大,却跟当爹似,手下的兵卒倒也服气。
只是十七岁这一年,营中来了几个新兵,挂在我名下,本来这也不是大事,基本都是穷苦人家谋生路,其中一个却明显是富家子弟。
将军特地把我叫到跟前,让我护好他,我连连点头,表示一定罩着他,不让他受任何伤害。
将军笑了,该上战场让他上,别死了就行。
我表面笑嘻嘻,心里骂咧咧,一个官二代来镀金?
还“别死了就行”,这更难了好吧?
既要上阵杀敌,攒军功,还要保证顺利活下来。
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,啧。
实际带他的时候,发现倒也不是一无是处,虽与军中大老粗不那么合群,但也看得出在努力适应。
我一点点教他,怎么练武,怎么杀敌,怎么跟军营中人融洽相处,甚至护着护着,跟他也有了几分香火情。
我那天拼着重伤,将他救回军营,他哭着保证,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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