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。
4这个小镇的早晨总是安静的,雾气在山林间缓缓升腾,远处传来孩子们朗读课文的声音,混着鸡鸣狗叫,像一首混乱却生动的协奏曲。
周时宴坐在镇口的小茶馆里,面前是一碗糯米鸡,旁边是老板娘叮嘱他“要趁热吃”的嗓门。
他没动筷,目光死死盯着对街那家小超市门口。
林念之站在那里,头发湿漉漉地挽在脑后,手上提着一袋胡萝卜,一袋洗衣粉,还有一大桶水。
她身旁没有沈予琛,只有她自己。
她低头扫了一眼账单,又从口袋里掏零钱,一张张地数着——周时宴心脏发紧。
他记得她以前不碰硬币,说那种散钱放包里“会让包变丑”,也记得她从不一个人提重物,因为怕拉伤肩膀。
可现在,她像是换了一个人,连背都挺直了。
他冲出茶馆,几步跨到街口,试图接过她手里的东西:“我来——”她头也没抬,平静道:“不用,谢谢。”
“不,我只是……念之,你能不能听我解释一次?”
她终于抬眼,目光淡得像湖水无风。
“你解释过了,够了。”
“不够!”
他声音失控了,“我以前是混蛋,可现在我想……想什么?
想做好人了?”
林念之笑了一下,那笑带着点讽刺的轻盈,“可惜,我不需要了。”
她绕开他,提着东西慢慢走远。
周时宴僵在原地,连风吹过都带着羞辱感。
他没走。
他住下了。
镇子不大,民宿也就三四家,他选了离学校最近的一家,每天七点起床去茶馆吃早饭,坐在街边看她从山上走下来,再看她和孩子们打招呼,抱着一堆作业走进教室。
她的节奏像上了发条,清晰、有序、温柔,却冷漠。
对所有人微笑,对他视若无睹。
有一天下午,他在学校门口看到她摔倒。
脚边一地水彩颜料,全洒了。
她撑着膝盖站起来,脸色发白,半条腿是泥。
“我帮你!”
他冲过去,一把抓住她胳膊。
林念之抬手甩开他,动作快得像碰到了火。
“别碰我。”
“你这样怎么走?
你脚肿了,得去医院——你现在才知道担心?”
她声音低沉却刺耳,“当初我在家出血,是自己爬去医院的。”
周时宴心跳一滞。
“我不知道……对,你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她弯下腰,默默地把那些洒出来